華僑大學創辦於1960年,是國家部委直屬高校,在中國福建省廈門市和泉州市兩地辦學。學校是國家華文教育基地,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國家語言服務領域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全國高校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基地。
▲擁有經濟學、管理學、理學、工學、藝術學、醫學、教育學等11個學科門類。
▲國家重點學科、省部級重點學科41個,工程學、化學、材料科學以及計算機科學4個學科進入ESI世界排名前5‰,環境/生態學與社會科學2個學科進入前1%。
▲52個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35個。23個專業通過國際及國內專業認證。
▲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協同創新中心、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虛擬教研室、虛擬仿真中心、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等省部級以上教學科研平臺100多個。
▲《泰晤士高等教育2026年世界大學排名》中國內地第83位。
▲最早招收香港學生的內地高校之一,最早在香港成立校友會的內地高校之一,在校香港學生最多的內地高校之一。
▲學生來自10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校生3.6萬餘人,在校香港學生4400餘人。
一、招生辦法
(一)報名資格
凡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擁護國家統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港澳居民居住證》的學生,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2周歲,均可報名。
報讀術科專業(體育類、美術類、音樂舞蹈類)者需具備相關專業等級證書或獲獎證明,全國聯招考生還須參加我校術科考核。
(二)報名資料
身份證、回鄉證,或居住證(正、副本各一份),學歷證書或證明,高中階段各學年成績單(正、副本各一份)和兩張一寸的半身彩色免冠照片(照片用於學籍註冊,不得PS,不得遮擋眉毛耳朵等面部位置,電子版需為清晰的JPG格式文件)等。注:學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是否符合報名條件,須對提交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三)入學方式
1.申請審核入學
(1)校長保送計劃:
應屆香港全日制高中畢業生,在香港本地中學完成三年的高中階段學習,操行良好、身心健康、中四~中六階段各學年總評成績優良者;或在科技、體育、文藝、社會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表現者,由香港中學校長推薦,可免予筆試,經面試,擇優錄取。
具體要求詳見華僑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s://zsc.hqu.edu.cn/)發佈的《香港中文中學聯會學校中六畢業生申請入讀華僑大學(校長保送計畫)報名指引》。非香港中文中學聯會會員的香港本地中學亦可參照上述指引推薦學生,經我校審核擇優錄取。
報名確認時間:2025年12月1—10日。
面試時間:2025年12月20日。
放榜時間:2026年3月。
(2)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申請入學:
①教育部內地高校香港文憑試招生計畫:具體要求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港澳臺辦網站相關公告,或中國教育交流(港澳)中心網站相關公告(網址http://www.hkceec.hk/),華僑大學不安排面試。
報名時間:2025年12月1—31日。
放榜時間:2026年8月初。
②兩校聯招香港中六免試(DSE成績申請):具體要求詳見華僑大學招生信息網發佈的《香港中學中六畢業生憑DSE申請入讀華僑大學報名指引》(將於2026年4月發佈),華僑大學不安排面試。
報名時間:2026年7月17—23日。
放榜時間:2026年8月上旬。
大學預科:DSE成績未達到本科要求的考生,可申請我校預科入學資格,經審核後擇優錄取。預科學習一年後成績符合要求,可直接升入本科學習。
(3)其他:符合報名資格,高中階段不在中國內地和香港本地中學就讀,在校期間成績優秀或在中學階段課外活動、社會活動表現優良和個人興趣特長突出,可依據當地的高中畢業/大學入學考試成績或其他國際標準文憑考試成績申請我校。
報名方式:登錄“華僑大學境外生本科網上報名系統”(https://admissions.hqu.edu.cn/),進行報名並上傳相應報名材料。
報名截止:2026年6月30日。
2.考試入學
(4)兩校聯招:華僑大學、暨南大學聯合招收港澳臺、華僑華人及其他外籍學生考試
詳細信息可參看相關通知(https://zsc.hqu.edu.cn/)。
報名時間:2026年3月1—15日(節假日和雙休日除外)。
考試時間:2026年5月30—31日,設有香港、澳門、廈門、廣州四個考場。
放榜時間:2026年7月。(以最終通知為准)
(5)全國聯招: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考試
報名時間爲每年3月上旬,考試時間爲每年5月。詳情可登入https://eea.gd.gov.cn/lhzs/index.html查詢。
(四)錄取及繳費
獲得錄取的學生,可根據我校發佈的通知進行線上繳交學費,或按華僑大學董事會香港辦事處發放的銀行繳費單在指定時間持到南洋商業銀行(香港)繳交學費。每年七月我校會在華僑大學招生信息網發佈入學須知及行前輔導說明通知。
(五)畢業與學歷認可
完成學校規定的學業,成績合格者,學校將按規定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學校將按規定發給學士學位證書。華僑大學學歷已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認可。
二、華僑大學推薦境外生報讀專業目錄
泉州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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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
序號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學制 (年) |
招生科類 |
|
國際學院 |
01 |
經濟學類(全英文教學,含金融學專業,中美121雙學位班,可接軌CFA美國特許金融分析師) |
4 |
文理兼報 |
|
02 |
工商管理類(全英文教學,含財務管理專業,中美121雙學位班,可接軌ACCA國際職業資格認證) |
4 |
文理兼報 |
|
|
03 |
國際商務(全英文教學,可接軌英國名校3+1或3+1+1本碩連讀項目) |
4 |
文理兼報 |
|
|
經濟與金融學院 |
04 |
金融學 |
4 |
文理兼報 |
|
05 |
經濟學 |
4 |
文理兼報 |
|
|
06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4 |
文理兼報 |
|
|
07 |
電子商務 |
4 |
文理兼報 |
|
|
法學院 |
08 |
法學 |
4 |
文理兼報 |
|
體育學院 |
09 |
體育教育 |
4 |
文理兼報 術科專業 |
|
文學院 |
10 |
漢語言文學 |
4 |
文理兼報 |
|
外國語學院 |
11 |
英語 |
4 |
文理兼報 |
|
12 |
日語 |
4 |
文理兼報 |
|
|
數學科學學院 |
13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4 |
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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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14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4 |
理工 |
|
醫學院 |
15 |
臨床醫學 |
5 |
理工 |
|
16 |
藥學 |
4 |
理工 |
|
|
工商管理學院 |
17 |
財務管理(智能財務) |
4 |
文理兼報 |
|
18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商務大數據分析) |
4 |
理工 |
|
|
19 |
工商管理(數智管理與商業分析) |
4 |
文理兼報 |
|
|
20 |
人力資源管理(數智人力與法商融合) |
4 |
文理兼報 |
|
|
21 |
市場營銷(智慧營銷) |
4 |
文理兼報 |
|
|
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
22 |
行政管理 |
4 |
文理兼報 |
|
旅遊學院 |
23 |
旅遊管理 (數智文旅與管理、旅遊規劃與設計) |
4 |
文理兼報 |
|
24 |
酒店管理(數智酒店與運營管理) |
4 |
文理兼報 |
|
|
25 |
會展經濟與管理 (數智會展與策劃管理) |
4 |
文理兼報 |
|
|
美術學院 |
26 |
美術學(繪本) |
4 |
文理兼報 術科專業 |
|
27 |
產品設計(產品藝設、家具與室內) |
4 |
||
|
28 |
視覺傳達設計(視覺傳達、數字媒體) |
4 |
廈門校區
|
學院 |
序號 |
專業名稱及方向 |
學制 (年) |
招生科類 |
|
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 |
29 |
哲學(含中西哲學比較試驗班、中華文化學試驗班) |
4 |
文理兼報 |
|
國際關係學院 |
30 |
國際事務與國際關係 |
4 |
文史 |
|
華文學院(龍舟池校區) |
31 |
漢語國際教育 |
4 |
文理兼報 |
|
32 |
大學預科班(文科/理科) |
1 |
文史/理工 |
|
|
新聞與傳播學院 |
33 |
廣播電視學 |
4 |
文理兼報 |
|
34 |
新聞學 |
4 |
文理兼報 |
|
|
35 |
數字出版 |
4 |
文理兼報 |
|
|
機電及自動化學院 |
36 |
機械工程 |
4 |
理工 |
|
37 |
車輛工程 |
4 |
理工 |
|
|
38 |
智能制造工程 |
4 |
理工 |
|
|
39 |
工業設計 |
4 |
理工 |
|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40 |
材料科學與工程(新能源) |
4 |
理工 |
|
41 |
應用化學(能源電化學) |
4 |
理工 |
|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42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4 |
理工 |
|
43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4 |
理工 |
|
|
44 |
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 |
4 |
理工 |
|
|
45 |
通信工程 |
4 |
理工 |
|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46 |
計算機類(含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安全、軟件工程) |
4 |
理工 |
|
土木工程學院 |
47 |
土木工程 |
4 |
理工 |
|
48 |
工程管理 |
4 |
理工 |
|
|
49 |
城市地下空間工程 |
4 |
理工 |
|
|
50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4 |
理工 |
|
|
化工學院 |
5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4 |
理工 |
|
52 |
生物工程 |
4 |
理工 |
|
|
53 |
環境工程 |
4 |
理工 |
|
|
54 |
製藥工程 |
4 |
理工 |
|
|
建築學院 |
55 |
建築學 |
5 |
文理兼報 |
|
56 |
城鄉規劃 |
4 |
文理兼報 |
|
|
57 |
風景園林 |
4 |
文理兼報 |
|
|
音樂舞蹈學院 |
58 |
音樂學(海外教育) |
4 |
文理兼報 術科專業 |
|
59 |
舞蹈學(海外教育) |
4 |
備註:
【術科要求】選讀術科專業(音樂學、舞蹈學、體育教育、美術學、產品設計及視覺傳達設計)的學生要求具有相應的專業基礎(我校原則上僅招收第一專業志願填報術科專業的學生),必要時將安排覆核。
【其他】
1.招生科類是指學生的中學階段需要具備的學習背景,例如招生科類為理工的專業,不建議中學階段沒有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技術學習背景的學生填報。文理兼報的專業則接受所有學生填報。
2.根據國家教育部門和我校學籍管理的相關規定,術科專業、全英文教學專業(國際學院三個專業)的學生入學後不可申請轉入其他普通類本科專業,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生入學後亦不可轉入上述專業。
3.報讀英語和全英文教學專業的學生,我校將適當考慮英語單科成績;報讀金融學、財務管理、數學與應用數學等相關專業的學生,我校將適當考慮數學單科成績。
4.預科階段學業完成且符合要求者,有機會直接升入我校相關本科專業學習。
5.表格列出的爲我校境外學生推薦就讀專業,最終招生專業以報名系統可選專業及實際成班情況為准。如學生報讀專業有變更,我校將另行通知報讀學生進行調整。學校為目錄專業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其他不在目錄的專業,不專門編制境外生培養方案。軟件工程實施境內外生合班融合培養。
6.學校部分專業實行“1+3”兩校區融合式培養,即第一學年及後續學年分別在不同校區學習。報到校區以學校最終安排為准。
三、學費與住宿費(以福建省物價部門最終審批爲准)
(一)學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
學習 類別 |
預科 課程 |
本科課程 |
|||
|
一般科類 |
音樂學、舞蹈學、美術學、產品設計及視覺傳達設計 |
臨床醫學、藥學 |
全英文教學專業 |
||
|
學費 |
12000 |
5460 |
9360 |
6760 |
28000 |
1.我校本科課程採用學分制收費,具體收費情況根據學生實際選修學分計算;軟件工程專業的第三、四學年,13000元/人/學年。
2.全英文教學專業的學生赴外期間按外方大學標準繳納學費及住宿費,外方合作大學爲項目學生提供一定的獎學金。
(二)住宿費(幣種:人民幣,單位:元/人/學年)

(三)生活費用:膳食費每月1500元人民幣左右,視個人情況而定。
(四)其它費用:代收教材費、保險費、體檢等費用,詳細清單待入學註冊時告知,約為2000元左右。均以當年實際收取為准。
四、獎助學金
(一)校內獎助學金
華僑大學香港學生可申請的獎學金如下,具體以當年學校公佈的獎學金評選通知文件為准(其他覆蓋全體學生的獎學金,香港學生均可申請,不單獨列出):
|
種類 |
級別 |
名稱 |
等級及金額 (元:RMB) |
名額/年 |
獎勵對象 |
|
新生入學獎學金 |
國家級 |
境外生 專項獎助學金 |
境外優秀學生獎學金及相關助學金,全免或半免學費 |
不限,根據實際情況 |
用於獎勵全日制優秀境外本科新生 |
|
在校生獎學金 |
國家級 |
教育部港澳及華僑學生獎學金 |
特等獎8000元 |
717 (2025年) |
用於獎勵在校表現優異的港澳及華僑學生 |
|
一等獎6000元 |
|||||
|
二等獎5000元 |
|||||
|
三等獎4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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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 |
華僑大學林秀華香港學生獎學金 |
優秀學生一等獎 2000元/年 |
5 |
用於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香港在校學生 |
|
|
優秀學生二等獎 1500元/年 |
10 |
||||
|
單項獎800元/年 |
若幹 |
用於獎勵在社會實踐等方面表現突出的香港學生 |
|||
|
在校生助學金 |
校級 |
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會洪嘉恩教育基金 |
3000元/人 |
若幹 |
用於獎勵在校表現優異的且家庭經濟困難的香港學生 |
|
校級 |
香港泉州慈善促進總會香港學生助學金 |
港幣2000元/年 |
50 |
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香港學生 |
|
|
校級 |
李喜發香港學生獎學金 |
2000元/人 |
50 |
用於資助表現優秀的在校香港學生 |
注:獎學金金額及名額以當年度實際公布為准。
(二)校外資助
香港特區政府「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
「內地大學升學資助計劃」是香港特區政府旨在向前往內地修讀學士學位課程的香港學生提供適切的支援,以及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無法獲得專上教育的機會。資助計劃包括兩部份:「經入息審查資助」及「免入息審查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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