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发布了2016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计划(免试收生计划)的具体安排。参与免试收生计划的内地高等院校增加至84所;国家教育部和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最近几年都在鼓励香港学生报考内地高校。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6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6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均可报名。
这几年来免试招收香港学生的高校和招生数都在连年增加,而这84所高校基本也都是各地的好大学,其中又以医科类大学居多。
其中,广东省以21所高校排在所有省/直辖市之首,其中包括: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方医科大学、汕头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韶关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工业大学、肇庆学院、广东药学院、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医学院、广州医科大学。
此外,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早在2014年8月推出“内地大学升学资助计划”,资助有经济需要并已通过免试收生计划到内地修读学士学位课程的香港学生,每名通过审查的学生视乎可获每年港币15,000元的全额资助,或7,500元的半额资助。资助计划惠及在2014/2015、2015/2016和2016/2017学年入读第一年学士学位课程共3届的学生。
不过免试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考核,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6年内地部分高校免试招收香港学生办法,招生高校可根据本校招生要求自行决定是否对考生进行面试,并且还是有着最低录取标准的,教育部规定除“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和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3、3、2、2”,即参加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2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3、3、2、2”或“3、2、3、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为“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