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4年采用澳门“四校联考”成绩招收澳门学生简章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厦门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居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广泛影响的综合性大学,校园依山傍海、风光秀丽,被誉为全球最美的大学校园之一。随着我校综合办学实力的增强和海外知名度的提升,我校已成为港澳台侨学生赴内地(祖国大陆)求学的首选高校之一。
一、报名资格
1.持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需参加2024年澳门“四校联考”;
3.已完成中学六年级并取得高中毕业资格,或现就读中学六年级的应届毕业生;
4.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国家统一;
5.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2024年5月10日-5月30日登录厦门大学“澳门四校联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tgaqbm.xmu.edu.cn,报名时开通)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不完整的视作报名无效。上传材料如下:
1.澳门永久性或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3.高中毕业证书或加盖学校公章的预毕业证明扫描件;
4.澳门“四校联考”成绩单扫描件;
5.中学阶段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个人兴趣特长,附获奖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
1.以上申请材料需合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报名务必确保上传材料的完整性,本人须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予取消报名或录取资格。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澳门“四校联考”学生10名,我校将结合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等对招生计划做相应调整。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
四、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澳门“四校联考”成绩、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等,从符合我校最低录取标准的学生中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预计于2024年7月份发出正式录取通知书。
我校的最低录取标准为中文800分、英文800分、数学800分。
五、学费和住宿
我校华侨港澳台本科生的学费、住宿安排及费用标准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具体以入学须知上的通知为准。
六、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申请教育部和宝钢教育基金会等面向澳门学生设立的奖学金,以及校内其他各类优秀生奖学金。
七、入学与资格复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请假以两周为限。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
3.新生入学后,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高中毕业证书(证明)等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八、在校管理及毕业
1.学生在校期间,我校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及我校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厦门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九、监督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我校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592-2186219。
十、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2188375
邮箱:gatzs@xmu.edu.cn
传真:+86(0)592-2184117
网址:http://zs.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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