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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5年高考关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政策加分的审核
从已发布的《河北:普通高校招生优惠加分考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工作暂行办法确定》可知河北省2015年高考关于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考生政策加分的审核规定具体如下。
⑷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其子女称为归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其子女称为华侨子女。
①审核材料
归侨: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县级以上侨务部门出具的考生归侨身份证明。
《“三侨”考生身份审查表》。
归侨子女: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父(母)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单位人事部门关于父(母)归侨身份、父(母)与考生关系的证明。
《“三侨”考生身份审查表》。
华侨子女: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父母双方均在国外定居的,提供父母一方护照复印件、定居证复印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认证及与考生的亲属关系认证。父母一方在国外定居的,提供国外一方护照复印件、定居证复印件、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认证及国内一方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夫妻及与子女)关系证明。
《“三侨”考生身份审查表》。
②审查程序
考生在当年高考报名时提出申请,1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汇总名单转交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考生按省侨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户籍地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