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等四部门就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作了最新的规定。7月4日,联招办对外公布此文。通览全文,最大的变化就是华侨生资格的界定,华侨生参加全国联招考试要满足身份资格和学历资格,其中学历资格是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对于华侨身份的界定,新规如下:
“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 2 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 18 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 2 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 18 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 5 年以上(含 5 年)合法居留资格、5 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 30 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 5 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 30 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北京博飞华侨港澳台学校结合相关文件及实际认定标准,
对于华侨生资格做如下解读:以是否取得“长期或者永久性居住权”为主线,把华侨生界定为两种:其一:
- 持有中国护照,考生及父母一方取得国外长期或者永久性居住权。
- 对于考生需要在考试之前的连续2年中,在国外住累计18个月,例如2019年考试,2017.4.1至2019.3.31这两年中,需要在国外累计18个月,其余的时间不算,以此类推。
- 对于父母一方,不限于考试之前的2年,只要有连续2年累计18个月的经历即可。
- 居住时间必须是在取得居住权所在国家居住的时间。
其二:
- 持有中国护照,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 对于考生本人,需要在报考之前的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住30个月,例如考生2019年考试,2014.4.1至2019.3.31日这5年中累计居住30个月,以此类推,其余年份时间不算。
- 对于考生父母一方,需要连续5年内在国外累计居住30个月,不限于考试之前的5年。
- 对于住在国,可以不是同一个国家,只要是取得合法居留资格的国家即可。
新的规定更加全面的考虑到了以不同途径侨居海外的中国公民的实际情况,结合以往认定的相关概况,现就现实中几种常见的情况作如下问答: 1、Q:出国留学或者因公出国期间的时间是否算是侨居时间?A:新的规定未就此说明,结合2018年招生简章中的“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有关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可以推定此种情况在国外的居住时间不能视为侨居时间。
2、Q:未取得居住权(绿卡)可以在国外合法居留且符合侨居条件的情形都有哪几种? A:一般有:随亲居留、企业或者个人投资获取合法居留、人才引进、1年或者2年可以续签的短期居留签证等。
3、Q:在国外的时间是怎么计算的? A:在计算侨居时间时需要打印个人的出入境记录,按照中国海关的出境及入境时间来计算。
4、Q:在港澳台地区的居住时间是不是国外?A:不是,还是在国内。
5、Q:在2年内或者5年内,月份是否需要连续?每个月是否是完整的月份? A:不是的,2年内的18个月,不需要连续,只要有540天即可。5年内的30个月不需要连续,只需要有900天即可。
6、Q:居住时间是以出境时间还是以取得居住权时间为起点? A:新规没有具体说明,结合以往实践:全国联招是以出境时间为准,两校联招是以取得居住权开始算,具体以官方解释为准。
7、Q:在住在国居留期间,出境到第三国,但未回国,这个时间是视为侨居时间?A:此种情形,按照2018年及以前的解释是视为在外侨居时间的,解读新规:此种情形不能视为侨居时间,必须是在住在国的时间,具体以联招办最新的解释为准。
8、Q:华侨生参加“两校联招”的资格条件是什么?A:“两校联招”指的是华侨大学和暨南大学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简称,其对华侨生作如下规定:“已取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且最近4年(截止报名时间结束止)之内有在国外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自获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起计,一年中实际在国外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出国留学和因公出国工作不能视为定居)。报名时考生本人必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不接受持菲律宾特别退休居住签证和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的学生报考。9、Q:“两校联招”和“全国联招”可以同时参加吗?A:只要符合资格条件,可以同时参加,时间上不冲突,两个考试对于华侨生身份的认定有很大的差异,考生务必要仔细审阅。
10、Q:对考生,年龄上是否有规定?A:对学生年龄没有要求。
总结:政策规定简短二百字,实际中的情况远不止这些,具体的的解释及认定请以当年最新的招生简章为准,或咨询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