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区(总部) :
电话:139-1001-6052;139-1006-3801;
微信公众服务号:bjbfhqgat
咨询QQ:1020831302
海南出台意见 维护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权益
海南日报海口10月24日讯 (记者金昌波 通讯员方茜)近日,省高院、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司法事宜协调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常态化的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纠纷协调联系机构,切实维护海外侨胞及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化解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纠纷。
《意见》要求,法院可随时邀请外办、台办、侨联参与案件调解和协调,外办、台办、侨联应协助法院做好外国当事人与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的政策及思想疏导工作,促进案件妥善解决;外办、台办、侨联可推荐部分有威望、责任心强、品性良好且熟悉涉外、涉港澳台法律政策的人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有效提升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审判工作的民主参与度。
此外,《意见》还规定,涉外、涉港澳台和涉侨案件较多的市、县,可在相应的法院设立调解室,外办、台办、侨联可选派工作人员或侨胞、港澳台同胞担任调解员,并层报省高院备案;对于法院受理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外国国籍或海外侨胞或港澳台同胞的案件,法院可委托外办、台办、侨联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在确认调解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后,以调解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