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簡章
一、報名
1.報名資格
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相當於中學六年級)並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方可報名:
①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②港澳地區考生,持香港或澳門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③臺灣地區考生,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④華僑考生必須是取得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且最近四年(截至報名時間結束止)之內有在國外實際居住2年以上的記錄(一年中實際在國外居住滿9個月可按一年計算。出國留學和因公出國工作不能視為定居)。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持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取得在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公證書或認證書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參加報名。華僑考生須在上海、福建或廣州報考點報名考試,北京和港澳地區報考點不受理華僑考生報考。
考生所持證件必須在有效期限之內。
考生須認真閱讀招生學校(專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考生可在《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專業目錄》中查知相關內容。
2.報名時間
3月1日至3月31日(週六、日除外),其中3月1日至3月15日為網上預報名時間,3月16日至3月31日為現場正式確認時間,具體工作時間安排以各報名點公告為准。
3.報名地點
北京:
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郵政編碼:100083,電話:(010)82837212)。
上海:
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上海市欽州南路500號,郵政編碼:200235,電話:(021)64946010,(021)64511200)。
福建:
①福建省教育考試院(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政編碼:350003,電話:(0591)87819345,傳真:(0591)87841550);
②福建省廈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廈門市火炬二路269號,郵政編碼:361006,電話:(0592)5703107,傳真(0592)5703106)。
廣州:
暨南大學華文學院(廣州市天河區廣園東瘦狗嶺路377號,郵政編碼:510610,電話(020)87205925,傳真:(020)87206598)。
香港:
①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新蒲岗办事处(香港九龙新蒲岗爵禄街17号,电话:3628 8787 / 3628 8711)
②中国旅行社下列各区分社
湾仔分社:香港轩尼诗道138号修顿中心地下1号(电话:2832 3888)
北角分社:香港渣华道196-202 号嘉富大厦地下(电话:2565 0370)
筲箕湾分社:香港筲箕湾南康街18号天悦广场2楼2003铺(电话:2535 6726)
旺角分社:九龙旺角洗衣街62-72 号得宝大厦2楼(电话:2998 7888)
尖沙咀分社:九龙尖沙咀弥敦道27-33号良士大厦1字楼(电话:2315 7171)
将军澳分社:九龙将军澳东港城商场二楼209号铺(电话:2628 6118)
观塘分社:九龙观塘牛头角道300-302 号裕民中心商场地下(电话:2343 8243)
荃湾分社:新界荃湾青山公路(荃湾段)189号地下(电话:2499 1433)
元朗分社:新界元朗教育路31-41号(电话:2475 5367)
沙田分社:新界沙田连城广场七楼717-718号铺(电话:2692 7773)
大埔分社:新界大埔广福道128-130号地下(电话:2657 2883)
屯门分社:新界屯门青山公路(新墟段)11-17号嘉华大厦1/F A铺 (电话:2618 8188)
③京港学术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04-05室,电话:2893 6355)
④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有限公司(香港德辅道中272-284号兴业商业中心2305室,电话:2542 4811)
澳門: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羅理基博士大馬路614A-640號(入口位於果亞街105號)龍成大廈7樓,電話:(853)83969345)
各報名地點備有《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考生可徑往索購。
4.報名方式
2013年聯合招生報名採用網上預報名和現場正式確認相結合的方式。考生登錄聯招辦網站(網址:http://
www.ecogd.edu.cn)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時,考生需按要求輸入報考基本信息(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報考地點、報考科類、報考學校等)。預報名後,考生需記住自己的密碼,並按規定時間到有關報名地點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如因特殊情況未能親自前往到報名點現場確認的考生,經報名點同意後,可以委託親屬代為正式報名,代報者憑考生身份證件、本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託書、考生電子相片文件以及其它報名資料到報名點現場辦理相關手續,而且每個代報者只能代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續。辦理正式報名確認手續時,考生或代報者須繳本人高中畢業證書副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由就讀學校開具學歷證明)、高中各學年學習成績單正本(應屆高中畢業生可在報到時補繳高中畢業證書及最後一學期的成績單)、身份證件副本(以上資料同時帶備正本用以核對,其中學歷證明和成績單要收取正本,一經報名,所有收取的報名資料一律不再退還),並繳付報名考試費人民幣550元(在香港、澳門各報名地點報名繳付港幣550元)。持外國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和成績單的考生,須將證書(證明)和成績單翻譯成中文並作公證。
報名後因未能通過公安部門身份驗證而不准考試者或未參加考試者,恕不退還報名考試費。
5.填報志願
考生在報名時同時填報志願。
①聯合招生錄取工作分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進行。考生按錄取批次填報學校志願,其中每個本科批次填報2所學校志願,每個預科批次填報1所學校志願,每所學校填報4個系科或專業志願。
②報考内地聯合招生學校的考生,亦可填報暨南大學和華僑大學各系科或專業志願。
二、考試
1.考試科目類別
文史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
理工農醫類各專業的考試科目: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各科滿分均為150分,各科目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考試大綱》(2005年版)。
2.考試時間
5月25日至26日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日 期 時 間 科 目
5月25日 (星期六) 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語
5月26日 (星期日) 9﹕00-11﹕00 數學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學、地理
3.考試地點
北京 由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上海 由上海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安排;
福州 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安排;
廣州 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安排;
香港 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澳門 由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安排。
4.答題方式
2013年聯合招生考試實行電腦網上輔助評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按規定在專用的答題卡上作答,各科的選擇題和非選擇題都在同一張(套)答題卡各題目指定的區域內作答。為確保評卷順利進行,考生在考試時必須嚴格按規定作答,以免影響考試成績。
三、錄取
6月中下旬開始錄取工作,由聯招辦組織,實行網上錄取。錄取批次按照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一批預科和第二批預科的順序進行,招生學校在最低錄取控制線之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
被錄取就讀預科的學生經過一年學習並經學校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本科階段學習。
四、入學與身體檢查
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新生入學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新生入學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
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並可申請免修政治理論課。
五、其它
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註冊時,應繳納學費和雜費,收費標準與內地(祖國大陸)學生相同。
學生在寒暑假期間,可以自行離境探親訪友。
學生修業期滿,考試成績合格者,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畢業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學生畢業後,原則上應返回原居住地。
新生入學報到時,所持出入境證件的有效期應與學習期限相適應至少有效期一年。
報考藝術、體育院校的考生,需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由有關院校確定,考生本人應及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
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
二○一三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