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016年全日制本科面向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聯合招生指南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入學考試(簡稱“聯招考試”),報讀深圳大學。具體報名辦法及報名資格詳見“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簡章” (http://www.ecogd.edu.cn)。共有31個專業面向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具体招生專業詳見《深圳大學2016年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專業一覽表》,專業介紹及專業受限請參閱“深圳大學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介紹(http://zs.szu.edu.cn/page?m=yxzy&c=00060001)。1. 在教育部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擇優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3. 實行專業平行志願,按分數優先原則,並結合專業要求錄取。1.學費(不含書費):按學分制收費,由課程學分學費和專業學費兩部分組成。課程學分學費每學分100元,每學期按學生實際修讀的課程總學分計算。專業學費如下表,每學期按年標準的50%收取專業學費。注:按最高收費標準預存,學校將以學生的實際住房收費標準來扣收住宿費。2.學校獎學金:特等獎5000元/人/年,一等獎3000元/人/年,二等獎2000元/人/學年,三等獎1000元/人/年。3.社會獎學金:在校、院兩級設有好日子獎學金、楊叔子院士獎學金、永亨銀行獎學金等十多項。其中好日子獎學金每年100萬元,獎勵100人,每人每學年10000元。4.港澳臺及華僑學生獎學金:一等獎5000元/學年,二等獎4000元/學年,三等獎3000元/學年。1.新生持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和《入學須知》上的規定為凖。2.新生入學後,由學校進行身體檢查,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學資格;僅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3.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按教育部發佈的《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和培養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地區及臺灣省學生的暫行規定》進行管理,学生可申请免修军训及政治理论课。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本科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本科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凖予畢業並頒發深圳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深圳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1.從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辦公室開設的查詢電話、相關網站查詢;2.從深圳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zs.szu.edu.cn)查詢;
3.由深圳大學招生辦公室寄發正式錄取通知書(以此為凖)。聯繫電話:86-755-26536235 26534482(傳真)信函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郵政編碼518060)學校主頁:http://www.szu.edu.cn本科招生網主頁:http://zs.szu.edu.cn附:深圳大學2016年招收華僑、港澳地區及臺灣省學生招生專業一覽表:注:2016年聯招招生專業以聯招辦網上報名系統公佈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