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大學是以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廣州”命名的綜合性大學,於 2000 年合併組建,有著90多年的辦學傳統,是廣東省高水平大學建 設計畫重點建設高校、廣州市高水準大學建設高校。學校堅持立德樹 人根本任務,堅持本科人才培養中心地位,以“德才兼備、家國情懷、 視野開闊,愛體育、懂藝術,能力發展性強”為人才培養目標,設立 “文體藝語勞”5個公共素質教育中心,致力於培養具有廣大底色的 創新型人才。
學校招生專業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 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十一大學科門類,綜合性 大學優勢盡顯。工程學、計算機科學、化學、材料科學、環境/生態 學、社會科學總論、數學、植物學與動物學等8個學科進入ESI全球 前1%;20 個學科上榜2023 軟科世界一流學科;27個學科上榜軟科 2023“中國最好學科”。學校在2023 軟科中國大學排名中位列主榜 第97位,自2020年以來一直穩居國內百強;在2023軟科世界大學 學術排名中位列世界大學第 463 位、中國內地高校第 78 位;在 US.News2023 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世界大學第 551 位;在 2024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中位列世界大學第801-1000位。學校現有 40 個國家級、52個廣東省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含國家級)。
根據教育部有關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 育)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 (以下簡稱全國聯招): 1.港澳地區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 《港澳居民居住證》和②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
2.臺灣地區考生,具有①《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 《臺灣居民居住證》和②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3.華僑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須取得住在國長期 或者永久居留權,並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2年,兩年內累計居留不少於18個月,其中考生本人須在報名前2年內(即2022 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住在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 於18個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國長期或永久居留 權,但已取得住在國連續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資格、 5 年內在住在國累計居留不少於 30 個月,且考生本人在報名 前5年內(即2019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在住在 國實際累計居留不少於30個月的,也可參加報名。 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包括公派和自費)在外學習期間,或 因公務出國(包括外派勞務人員)在外工作期間,均不視為華 僑。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 至15日為網上報名時間,3月11日至31日為報名確認時間。
(三)報名方式 採用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其中港澳臺考生 實行網上報名確認,華僑考生實行現場報名確認。 1.網上報名(包括所有考生) (1)網報入口:全國聯招管理系統考生端(以下簡稱報名 系統),網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網報流程:註冊——輸入報考資訊並上傳材料—— 上傳照片——繳付報考費(僅限內地考區,550 元人民幣/人)——預約現場確認時間(僅限華僑考生)——提交報名確認。 報考費一旦繳交,恕不退還。 (3)考生應上傳個人證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有證件須在 有效期內。 (4)考生應提供其高中畢業文化程度(須為學歷教育)的 證明材料。應屆高中畢業生須上傳畢業中學開具的畢業證明及 高一到高三上學期的成績單正本。往屆生須上傳高中畢業證書 (證明)及高中三年成績單正本。持國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上 傳由國外就讀學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材料。 (5)持港澳地區學歷的港澳臺考生須在畢業中學所在地報考。 2.網上報名確認(僅限港澳臺考生) 港澳臺考生實行網上報名確認,由各考區負責確認在本考 區考試的港澳臺考生報名資格。考生應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 確認結果,確認不通過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更正有關資訊並 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選擇在香港、澳門參加考試且報名 確認通過的考生須按報名點要求按時繳交報考費,否則不予參 加考試。 3.現場確認報名(僅限華僑考生) 華僑考生實行現場確認報名,由廣州報名點(暨南大學)負責。考生在現場確認報名時須向報名點提交以下報名資料, 所有提交的資料需為正本,其中應屆生畢業證明、成績單、國 外學歷及華僑居留權認證書(或附加證明書)須留下備查。①與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法律關係的證明文書(如考生父母 均已離世,需出具考生父母華僑身份證明、死亡證明等相關法 律材料);②由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 獲外國長期或永久居留權的認證書或由住在國出具的相關附 加證明書(中文版,須注明已在住在國連續居留時間及兩年內 實際累計居留時間)、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認證書或附 加證明書(中文版,須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國合法居留資格的連續時間及5年以內實際累計居留時間);③考 生本人及其具有華僑身份父母一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④ 網報時提交的學歷證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與我國建交國 家,須出示同我國和其定居國均有外交關係的第三國駐該國使 (領)館辦理的居留權認證,和我國駐第三國的使(領)館開 具的認證書(中文版,須注明取得居留權的時間)。 考生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的,須由本人 提交書面申請,經報名點同意後方可委託親屬代理確認,確認時應出示考生身份證件、代理人身份證件、考生親筆簽署的委 託書及考生報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為一名考生辦理確認手 續。
(四)各考區報名確認負責機構及聯繫方式
1.北京:北京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澱區志 新東路9號,郵遞區號:100083,電話 010-89193989 轉 1, 010-82837212)。
2.上海: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民星路465 號,郵遞區號:200433,電話021-35367070)。
3.福州:福建省教育考試院(地址:福州市北環中路59號,郵遞區號:350003,聯繫電話0591-86215678)。
4.廣州:暨南大學(石牌校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 埔大道西601號,郵遞區號:510632,電話020-85220130)。
5.香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地址: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 街17號,電話00852-36288787)。
6.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地址: 澳門約翰四世大馬路7—9號一樓,電話00853-28555533)。
二、報名資格審核
(一)報名結束後,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 公室(以下簡稱聯招辦)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包括身份審核、學歷審核及華僑考生的出入境記錄審 核。持內地(祖國大陸)學歷的考生資訊,由考生畢業中學 所在地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進行學歷查驗。
(二)聯招辦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核後,在網站公示審核通 過的考生名單,公示資訊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別、資格類別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並經公示的考生方可參加聯招考試。公示後 被舉報查實資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和錄取,已參加考試 的取消考試成績,已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理工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文史 類考試科目為中文、數學、英語、歷史、地理。每科滿分為150 分,每個考試類別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和要求參見教育部考試中心制定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入學考試(理科、 文科)考試大綱(第3版)》。
(二)考試時間 5 月18日 (週六) 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語 5 月19日 09:00—11:00 數學 (周日) 13:00—15:00 物理、歷史 16:00—18:00 化學、地理
(三)考試地點 全國聯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廣州、香港和澳門六個考區,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選定考試地點後不得再修改。
(四)答題方式 全國聯招考試實行電腦網上輔助閱卷。考生在考試時必須 按規定在專用答題卡的指定區域內答題,在指定區域外答題不 予計分。
(五)其他事項 全國聯招不組織體育類、藝術類統考。廣州大學將面向 聯考考生組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含粵語)術科校考(另行 通知)。 2.准考證約考前五天起可在報名系統下載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