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要求
1.普通类本科专业:
普通类(非艺术、体育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320分。
2.艺术、体育类(简称“术科”,下同)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40分。
备注:我校术科专业包含: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舞蹈学及体育教育4个专业。
为保证术科专业培养质量,我校原则上只录取分数达到240分以上且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术科专业的考生;非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术科专业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酌情予以录取。
2.预科:
预科A班(1年制)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40分。
预科B班(1年制)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科总分不低于200分。
3.其他类型申请入学者
对于其他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学生,可凭统一考试成绩申请入学。申请截止时间为7月1日。所须材料如下:
(1)本人填写《华侨大学境外生招生考试入学及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签名;
(2)两校联招等统一考试成绩单或成绩页(需本人签字确认);
(3)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港澳学生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复印件、台湾学生提供身份证明和台胞证复印件、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提供护照复印件);
(4)高中学历证明复印件(毕业证书等);
(5)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寄送至招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hqdxjwzs@sina.com。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原则上将在7月发放,以考生报名时所留通信地址为分发依据,具体如下:
1.内地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2.香港地址经华侨大学香港办事处寄发;
3.澳门地址经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寄发;
4.其他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发。
如有邮寄信息变更者,请及时将新的通信地址及姓名、准考证号、联系方式发送至我处工作邮箱。
三、 关于转专业申请的说明
1.入学前转专业
本年度,我校招生专业有所调整,录取专业以我校实际公布为准(推荐专业目录请查看网页通知http://zsc.hqu.edu.cn/info/1004/2654.htm,未在专业目录上的专业原则上不推荐学生就读,如需就读,可电话详询),录取通知书以调整后的专业为准。
通过2019年两校联招考试成绩达320分以上或全国联招考试成绩达300分以上,并录取至我校本科专业的学生,可申请转换专业:
(1)本人填写《华侨大学境外生招生考试入学及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表格说明提交证明材料。
(2)文科类学生可以选择文史类和文理兼报的专业;理科类学生可以选择理工类和文史兼报的专业。
(3)转专业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以上材料纸质版寄送至招生处,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hqdxjwzs@sina.com。
2.入学后转专业
(1)根据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就读艺术体育类专业和全英文教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就读普通类专业的学生也不得转入艺术体育专业和全英文教学专业学习。
(2)已被普通类专业录取的同学,在进入大学学习一学年之后如果发现不适合学习该专业,希望转入其他普通类专业学习,可在大一下学期期末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转专业,以教务处转专业申请规定和最终审批为准。每个学生入学后只有其大一下学期的该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
(3)就读国际商务(全英文教学)、经济学类(全英文教学)专业的学生,可选择参加“中美121双学位班”赴美学习,也可继续留在全英文教学专业(可接轨CFA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学习。符合赴美学习要求的学生,可以按赴美国选读的专业进行调整。
详询华侨大学国际学院(International School, Huaqiao University),电话:0595-22690701,22690730;传真:0595-22692833;邮箱:guoji@hqu.edu.cn;网址:http://guoji.hqu.edu.cn/。
四、新生个人信息核对
请新生认真核对录取通知书注册联上备注的考生个人信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末两尾数字可不体现),如果有错误,请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刻将所需修改个人信息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我校招生处(传真号码:0595-22691575),注册联须于注册报到当天撕下交给所在学院。
◆未能在入学前及时向招生处更正个人有误信息者,入学注册后将无法更改。
◆新生入学后,我校有权利随时对其体检条件或个人身份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入学报考规定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与学习资格。
五、关于两校联招和全国联招存在重复录取的情况说明
两场考试录取结果不冲突。华侨大学在进行全国联招的录取时,将会参考两校联招录取情况进行相关调整。原则如下
1.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被录取且专业均一致(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预科A班),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录取通知书报到;
2.考生在两场考试中均录取至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但全国联招填报专业志愿与两校联招录取本科专业不一致者,华侨大学均将寄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到;
3.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或者预科A,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预科,华侨大学不再寄发全国联招预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两校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
4.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预科,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本科(含普通本科类、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本科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预科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5.考生在两校联招中录取为预科B班,在全国联招中录取为预科A班,考生凭华侨大学寄发的全国联招预科A班录取通知书报到,原两校联招预科B班录取通知书自动作废。
六、关于预科A班及B班的说明
1.录取为我校预科A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校内考核合格,可直升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2.录取为我校预科B班的学生,经过一年预科学习,校内考核合格,可升入预科A班继续学习;符合学校相关规定,有机会可直接保送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学习;
3.在预科A/B班学习期间,学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下一年的其他类型招生考试(如两校联招和港澳台全国联招等)。成绩合格,可直接被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录取。
4.我校预科A/B班的教学内容主要为衔接华侨大学本科的高中基础知识强化课程,不针对两校联招考试或港澳台全国联招考试提供复习培训课程。
5.本科专业选择:直升本科选择专业时,理科班学生可在所有专业中选择,文科班学生可在除理工类外的所有专业中选择。
联系方式
华侨大学招生处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招生处
邮编:362021
电话:0595-22695678;22692117;22692019;22693277。
传真:0595-22691575
电子邮箱:hqdxjwzs@sina.com
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电话:852-25645133
传真:852-25645557
电子邮箱:hquhk@yahoo.com.hk
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2002
电话:853-28702291
传真:853-28523624
电子邮箱:hqumo@hotmail.com
附件:华侨大学境外生招生考试入学及转专业申请表(适用参加两校联招或全国联招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