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主要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
第一、港澳台全国联招
招收对象: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四类学生
报名资格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每年招收人数:共计5人,理科3人,文科2人。
第二,台湾学业水平测试免试
招收对象:台湾籍学生
资格条件:
1、考生须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18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成绩达到顶标级。
招收人数:根据生源而定
第三,博雅人才培养计划
招收对象:在香港本地就读的学生,在内地就读的不能参加
资格条件:
1、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考生须在香港地区中学就读。
3、考生获得所在中学(校长)推荐。
招收人数:待定,面试后将根据申请者的面试情况、平时学业表现、获奖情况、参加社会活动表现等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澳门地区保送生
招收对象:在澳门本地就读的澳门籍学生
资格条件:考生须满足教育部及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规定的保送要求, 并符合以下条件:
1、澳门地区重点中学三年学习成绩全校前三名者;
2、综合素质突出者可突破成绩排名的限制。
3、高中三年须在澳门地区中学实际就读。
招收人数: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