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参加全国联考考生)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是中俄两国元首达成重要共识,由深圳市人民政府、北京理工大学和莫斯科国立罗蒙诺索夫大学(简称“莫斯科大学”)三方合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性质的中外合作大学。2016年10月,教育部批准设立。学校以建设独具特色的世界一流国际化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为目标,致力于开展精英教育以及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活动。学校人才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2017年学校招收首批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2018年招收首批博士研究生,2020年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1年入选广东省新一轮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3月入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依据教育部关于港澳台学生招生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名与考试
考生须符合《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lhzs/content/post_4357481.html)的报名条件,按照要求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www.eeagd.edu.cn/lzks/)报名,参加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三、志愿填报及录取
1.6月中旬公布全国联招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2.志愿填报。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按照联招办要求填报志愿。
3.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学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籍、学历与学位
学生入学后将注册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学籍,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收费标准
1.学费:人民币40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人民币1600元/生·学年(四人间或三人间)
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
六、入学与体检标准
新生入学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入学后,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保障机制
1.录取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2.监督电话:0755-28323059,邮箱:xfsl@smbu.edu.cn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本简章由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变化,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请考生注意浏览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我校将在该网站发布相关通知和注意事项。
咨询电话:0755-28323398,28323360
咨询时间:工作日14:00-17:00
电子邮箱:admission@smb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smbu.edu.cn
微信公众号: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国际大学园路1号
邮编:518172
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