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招收港澳台侨学生本科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南通大学始建于1912年,源自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私立南通医学专门学校和南通纺织专门学校。2004年,原南通医学院、南通工学院、南通师范学院三校合并组建新的南通大学。学校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建设高校。学校综合实力在《2024中国大学评价》中列第100位,自然指数排名居内地高校第75位,ESI列内地高校综合排名列第113位。
学校设有25个学院、1个独立学院(杏林学院)、1家直属大型综合三级甲等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和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拥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3个博士后流动站,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临床医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工程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化学、材料科学、分子生物与遗传学、计算机科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学科全球排名前1%。拥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2个、江苏省重点学科8个、江苏省临床医学重点专科30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3285人(含杏林学院),其中高级职称以上1730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619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重大人才计划B类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奥运冠军、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江苏“双创计划”高校创新类人才、江苏特聘教授、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等各类杰出人才百余人。
学校设有10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医学、艺术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管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42000余人(含杏林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5600余人,留学生1000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中石化重点实验室、中纺联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省军民融合创新平台、省重点高端智库、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一批高端科研平台。获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拥有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双创示范基地、省互联网众创园、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学校广泛开展境外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141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办学、合作科研、师生交流、师资培训等合作与交流项目。与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及麦考瑞大学、意大利锡耶纳“R.弗朗齐”音乐学院等高校联合举办多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二、报考指南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从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从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轻化工程、智能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体育教育(师范)、化学(师范)、药学、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生物科学(师范)、生物技术、药物制剂、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基础医学;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所列专业外,还包括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地理科学(师范);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所列专业外,还包括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1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
网址:
http://www.eeagd.edu.cn/lzks/。
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注意事项: 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三)考生应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使用本人有效电子邮箱用于系统注册,联系方式应确保能联系上本人。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报名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详见《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
(二)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三)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5月18日(周六):09:00-11:30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19日(周日):09:00-11:00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全国联招分北京、上海、福州、广州、香港和澳门六个考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定考试地点后不得再修改。
五、录取
参加联招考试的考生,按联招办规定的时间进行录取。当其达到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身体健康,填报我校志愿,且联招考试成绩不低于联招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时,我校予以择优录取。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根据联招办相关要求,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
六、入学与身体检查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身体检查。凡不符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身体条件不符合入学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被录取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相关费用清单将与《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
八、其它
1.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2.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高校按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3.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4.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转7。
5.自2024年起我校文学院、商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地理科学学院的学生,第一年学习地点为启东校区,第二年至第四年为啬园校区。
九、联系方式
南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啬园路9号南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收(邮编:226019)
电子邮箱:
gangaotaiban@ntu.edu.cn电话:86-513-85012131。
来源:南通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