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途径
参加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以下简称“全国联招”),报读深圳大学。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s://eea.gd.gov.cn/bmbk/zsjz/content/post_4654966.html)。
二、招生计划及类别
(一)招生计划:深圳大学2025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130人(最终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二)计划类别:本科普通类。
三、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最终以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
五、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我校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预计2025年8月向考生寄送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学费与住宿费(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二)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均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最新核定批准数为准。
七、入学与体检
(一)新生持加盖深圳大学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二)新生入学复查相关工作按联招办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被录取考生(含应届毕业生)入学时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原件进行核验。
(三)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八、毕(结)业颁证
对取得深圳大学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深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九、录取信息
(一)可在报名系统查询当年的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从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szu.edu.cn)查询,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十、其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如教育部、联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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